数字时代的五项新人权(摘自“技术与人类”一书)
这是我的新书“技术与人性”的略微修改和超链接的摘录。 最初发布在我的博客上。 了解有关“技术与人性”的更多信息,查看评论,阅读备忘单,或在亚马逊上购买该书。 (我书中的第140页) 以下是我谦虚建议的一些核心人权,它们可能构成我称之为“数字道德宣言”的一部分: 1.保持自然的权利,即“仅”生物和有机的权利。 我们必须继续选择处于未增强状态。 我们需要保留工作或受雇,使用公共服务,购买东西以及在社会中运作的权利,而无需在人体上或人体上(最重要的是)部署技术。 我喜欢称其为#WiredOrFired的各种表达方式–恐惧已经成为移动设备和社交媒体的问题; 然而,人们可以轻易想象一个未来,我们可能会越来越多地被迫佩戴增强现实AR或VR眼镜,护目镜或头盔以符合就业条件,甚至更糟的是,必须使用或植入特定的“湿软件应用程序”或BCI(大脑)计算机接口)作为一种不可谈判的雇用条件。 仅仅人类可能很快就不再足够好了,以某种方式,我认为这不是一个非常理想的未来。 2.低效率的权利,无论何时何地定义了我们的基本人性。 我们必须选择比技术更慢,能力更弱,并且我们绝不应该使效率比人类更重要。 虽然通过Scanadu等平台使用数字健康诊断可能很快变得更加高效且便宜得多,而不是每次遇到医疗问题或需要检查时都去看医生,但它不应成为唯一的“批准”方式这样做。 我认为这些技术主要是一件好事,并且很可能是降低全球医疗保健成本的关键之一。 但是,这是否意味着我们应该惩罚选择这样做的人,或者对不希望其健康数据存储在云中的人强制遵守? 3.断开连接的权利。 我们必须保留关闭连接,在网络上“消失”或暂停通信,跟踪和监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