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工会会费能提高工人的福利吗?

本文转自我的 《 真实明确政策》的 原始出版物 。 美国最高法院准备在Janus诉AFSCME中就要求由不工会成员向公共部门工会支付“代理费”的合宪性作出裁决。 工会争辩说,集体谈判的努力使所有工人受益,因此要求所有工人交纳费用可以解决规范的“搭便车问题”。另一方面,反对者则声称要求这些会费是强迫性政治言论的一种形式。 实际上,至少在政治方面,许多人实际上并不相信工会从事的活动。 正如马克·贾努斯(Mark Janus)在《芝加哥论坛报》中简洁地指出的那样:“工会的声音不是我的声音……工会的斗争不是我的斗争。 但是我每周仍然有一部分薪水归工会所有。” 期待国家成为实验室 许多评论员忽略了以下事实:超过一半的州已经通过了“工作权”法律,该法律赋予个人选择是否支付工会会费的权利。 这些州提供了一个自然实验室,可以定量地评估工作权法对工人福祉的影响。 在一篇论文中,我使用盖洛普(Gallup)的《美国每日民意调查》(该调查追踪了自2008年以来每天1,000个人在一系列问题上的反应,包括幸福感和经济情感)来比较采用该方法前后的个人幸福感和经济情感。工作权法。 我发现,采用工作权利法与生活满意度和经济情感的提高有关。 实际上,生活满意度的提高是获得大学学位所经历的14.2%,这是显着的,因为大学学历还与其他诸多好处相关,例如更高的收入潜力。 虚假相关还是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