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快乐,凤凰社
六年级末,我的家人刚搬到新镇。 我不认识任何人-不知道如何认识任何人。 我确实知道的事情:我喜欢Red Sox和Mario游戏以及Austin Powers电影中的Evil博士。 我喜欢披萨。 我喜欢打果汁机。 在学校里,我读了分配给班级的书,但除那几本书外,我真正读过的唯一书(也许有一些《鸡皮ump》除外)是前两年我读的前四本书,四年级后的夏天,然后重新阅读,重新阅读和重新阅读。 他们之间有些不同,这让我脱离了认为读书并不酷的孩子的身份。 (我怀疑这里有些性别问题:我认识的男孩并不在乎书。他们关心体育,动作电影和喜剧,托尼·霍克(Tony Hawk)的职业溜冰者(Pro Skater),讽刺又大声又愤怒的乐队。我想要他们喜欢我,所以我想喜欢他们喜欢的东西。) 14年前的今天,我和大姐姐一起在家人的车库里扎营,等着邮递员来,拿出第五本书-一本870页的庞然大物,我唯一知道的是封面是幽灵般的蓝色。 。 终于,邮递员来了,我们躲在妈妈的车后面,所以当他从插槽中滑出几东西时,他看不见我们(好像他在看!)。 我们冲了过去,我知道出了点问题:没有箱子。 这本书不在那里。 我很着急:我们应该开车去二十英里外的Barnes&Noble,再买一本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