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写作部分1:乔治·桑德斯
用平常或差劲的作家风格来重写“十二月十号”的第一段。 乔治·桑德(George Saunder)的版本: 那个苍白的男孩,不幸的是瓦伦特亲王王子的刘海和小熊般的举止,笨拙地搬到了泥泞的壁橱里,并领了爸爸的白大衣。 然后征用了他喷涂成白色的靴子。 将颗粒枪涂成白色已经不是问题。 那是克洛伊姨妈的礼物。 每次她过来时,他都必须把它拖出来,这样她才能对木纹产生很大的恶臭。 我认为普通或差劲的作家会这样写: 这个小男孩是一个苍白的幼崽,戴着一个不幸的瓦伦蒂王子式发型,他的母亲给了他(他的意思很好;实际上,她的确曾给他剪头发),他突袭了他想要父亲的白大褂的泥房。 扣好钮扣后,他领回了一双用白色喷漆的OshKosh靴子。 然后,他抓住了他值得信赖的药丸枪,他也想将其漆成白色,但决定不让他的姑姑(送给他的姨妈)不高兴。 每次她过来时,他都觉得有义务把它拿出来,这样她就可以对它大加臭味。 k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