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简直不敢相信我朋友在说什么。 当时我们是浸信会牧师部之屋的室友,我们在大多数事情上都达成了共识。 至少重要的事情。 他被要求担任陪审员,这是一个死刑案件。 起诉方正在追究死刑。 我的朋友正在接受通常的陪审团质询,其中一项询问是我的朋友是否对死刑有异议。 令我惊讶的是,我的朋友说他绝对反对死刑,无法对陪审团做出这样的决定。 检方迅速将他免职为陪审团成员。 而且他并不是为了逃避陪审团而说的。
我现在不记得我对朋友的意见有何反应,但今天我可能会为此感到尴尬。 在我当时的思想中,所有基督徒都支持死刑。 就在圣经那里。 但是我错了。 全世界的基督徒都反对死刑,他们认为这并非违背圣经。 我什至成为其中之一。 但我将保留该推理供以后使用。 现在足以说, 《太阳照耀下的阳光》使我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深入地思考死刑和整个刑事司法制度。


有道理, 《阳光照耀》是奥普拉(Oprah)在今年夏天选择的夏季读书俱乐部。 这是安东尼·雷·辛顿(Anthony Ray Hinton)(在拉拉·洛夫·哈丁(Lara Love Hardin)的帮助下)写的回忆录,内容涉及辛顿因未犯罪而留在死囚牢房。 听起来这似乎是一本压倒性的书,但欣顿的宁静透着光芒,照亮了本来充满苦涩和消极情绪的书。 不能说他是乐观的,因为他看到了世界上的缺陷。 但是,他似乎内心很平静,这可能是由于他自称是基督徒。
安东尼·雷·欣顿(安东尼·雷·欣顿)被判在两个单独的武装抢劫案中杀死两个人,每个人都是餐馆经理,被判有罪。 发生第三起抢劫案时,他被拘留,餐馆经理幸免于枪。 经理对肇事者进行了描述,该餐厅的一名雇员(恰好被一个与欣顿约会的女孩拒之门外)说,他认识一个合适的人。 他们逮捕了欣顿,尽管事实是他比描述的人高至少4英寸,而且他当晚已经在30分钟路程处签到并且不能不露面就离开。 如果那还不够,那么在他登录后大约10分钟就犯下了罪行。他什至无法及时到达那里。
欣顿本可以通过许多其他方式证明自己的无罪,但他的律师或法院没有给他机会。 逮捕他的中尉甚至简述了会发生什么事:
“你知道的,我不在乎你是否做过。 实际上,我相信您没有这样做。 但这没关系。 如果您没有这样做,那么您的一个兄弟也做了。 然后你会说唱。 您想知道为什么吗?”
我只是摇了摇头,不,但他继续说。
“第一,你是黑人。 第二,一个白人会说你开枪打死了他。 第三,您将有一名白人地区检察官。 第四,你将有一个白人法官。 第五个,你将有一个白人陪审团。”
他停下来对我微笑。
“你知道那个咒语吗? …坚定信念。 信念。 信念。 信念。 信念。”
那是在1986年,正如欣顿所说,这“是私刑,是法律私刑”。 那怎么发生的呢? 首先,司法系统希望它能够实现。 他“直到证明有罪才算清白”。 其次,他很穷,无法负担得起体面的防守。 他的法院指定律师甚至说:“他们只付给我1000美元……我吃了1000美元的早餐。”他甚至无法负担得起体面的弹道专家来证明在他母亲家中发现的枪不是用过的。在谋杀中。 法院也为此给了他1000美元,这给了他一个半盲的“专家”,他在证人席上被摧毁。
我不想透露太多细节,因为用生活的人的话来说,它们的影响力要大得多,但重要的是要知道,一旦欣顿被囚禁在死囚牢房中,回忆录就改变了路线,成为有关死刑的更多信息,以及对刑事司法制度的反思。 这是关于宽恕。 关于恩典。 起初,欣顿对他的死囚犯的观点有些难以置信,但是当他深入研究时,这是非常有意义的。 在某一时刻,他正在谈论他与犯人一起创办的读书俱乐部,并说:
我环顾了一个不大可能出现的小组,他们被锁在霍尔曼监狱的图书馆里。 我们中有些人是无辜的,有些不是。 没关系。
真的没关系吗?!?!? 如果我在死囚牢房中并且知道自己是无辜的,那么我将无计可施,而是试图找出周围的人是真正的杀手,而不是。 但是欣顿的同理心通过另一位读书会成员讨论詹姆斯·鲍德温(James Baldwin)的《在山上讲故事》中的爱德(Ed)的话照亮了下一页:
我喜欢您认为人们的某种方式,但随后您了解他们的故事,他们的历史,并看到他们如何成为那样。 是的,也许父亲是个**,但他有些失落,似乎您对他们的故事了解得越多,您就越能原谅他们的所作所为。 你懂? 有点像这里吧? 我们都有一个故事,导致了另一个故事,并导致了一些选择和重大错误。 所有这些字符都会出错,你知道吗? 没有人能过完美的生活。
是的,有人是杀人犯很重要,但是“如果不是出于上帝的恩典,我就去了”。 我们不能说如果我们以同样的方式成长,教导相同的事物,经历相同的事物,感到相同的话,会做些什么。 我们谁都不比谁更好。 我们都因不同程度的堕落和被罪恶吞噬,但这仅仅是因为情况不同。 关于这一点有一些争论,但这就是欣顿的意思。
那么,我们如何处理似乎赞成死刑的“以眼还眼”的东西呢?
但是,如果有严重的伤害,您将要以生命为生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为手,以脚为脚,以烧为火,以伤取伤,以瘀伤取伤。 -出埃及记21:24
汉bi拉比法典中也有这种“以眼还眼”的思想。 根据该法律法规,往复运动是按字面意义制定的。 例如,如果一栋建筑物倒塌并杀死了某人的儿子,那么该父母可以指控该建筑师制造劣质建筑物,而惩罚将是…… 该建筑师的儿子死亡。
但是,在圣经中,它比这更复杂。 除了古老的问题以外,《摩西五经》中的哪些法律(旧约的前五本书,出埃及记是其中的一本)今天适用于基督徒,而哪些不适用,几乎所有旧约学者都相信,与其说具体惩罚“以眼还眼”的措辞是对惩罚的限制 。 换句话说,它应该读为“ 一只眼睛一只眼睛”。 我们当然不希望有人报复杀害凶手及其整个家庭,是吗? 更重要的是,耶稣一生再次纠正了这种“以眼还眼”的观点:
您已经听说有人说过:“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但我对您说,不要抗拒邪恶的人。 但是,如果有人在右脸上打你一巴掌,另一头也转向他。
—耶稣基督,英语标准译本(马太福音5:38–39)
耶稣强调宽恕与和平,而不是报复。 我开始认为这种哲学应适用于死刑辩论, 《太阳照耀》使我走上了前所未有的道路。
通过他的故事,欣顿呼吁读者与死刑作斗争。 他包括反对死刑的论点全文,他的最后(也是更好的话)律师布莱恩·史蒂文森(Bryan Stevenson)在《伯明翰新闻》上发表了一场辩论。 史蒂文森回想起在欣顿看来显而易见的刑事司法制度问题,总结了他的论点:
错误地谴责无辜人民的悲剧,数十次非法定罪和判刑,对穷人和少数民族的不平等待遇使死刑成为一个问题,这不是关于某些人是否应为自己所犯下的罪行而死的问题。 。 相反,在阿拉巴马州的死刑是关于州政府是否应处以其有缺陷,不准确,有偏见和错误错误的司法制度。
现在该承认它不是。
在与我的妻子讨论这一点时,她提出了类似的观点。 在告诉州(文学州甚至联邦政府)他们有权杀害某人时,我们难道不是从上帝那里夺走了审判权,而是将审判权交给了能力较弱的法官吗? 这是赋予的巨大力量。 在看到,听到并阅读了多年以来的许多错误定罪之后,我看到了统计数据,即死囚牢房中每10名囚犯中就有1名被无罪释放,……我开始怀疑是否有人应该被杀害无疑杀死了许多无辜人民的政府。 我仍然对在某些情况下判处死刑的可能性持开放态度。 但是,现在我能想到的是,我的终极判断力是无所不知的,我不想对任何其他人做出终极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