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学术出版中,研究人员用来评估其工作质量的度量标准存在很多争议。 与贸易出版商收取稿费的贸易出版物不同,研究人员为发表期刊文章以建立学术声誉而付费。 在申请要出版的期刊时,期刊影响因子(JIF)是最常用的度量方法,用于根据期刊的引用程度对期刊进行排名。 通过在JIF较高的期刊上发表论文,可以增加学术界获得晋升,任期或赠款的机会。 但是,最近有人担心这可能会被误解。
根据古德哈特定律,“当一项措施成为目标时,它就不再是一项好的措施”。
像中国这样的国家一直在利用JIF的优势,向在JIF较高的出版物上发表的研究人员提供现金奖励,这在欧美机构中并不常见。 中国以提供这些现金奖励而闻名,其中一些奖励高达165,000美元。 这会导致学者之间的竞争加剧,并将重点转移到研究人员可以根据其工作质量发表的论文数量上。 例如,在黑龙江大学,一位学者在《晶体学报》 E部分发表了279篇论文,并获得了该大学提供的50%以上的奖励。 因此,JIF不再只是衡量期刊的影响力,而是用于学术发展,赠款和资金。 因此,通过奖励这些行为,它创造了一种文化,使研究人员更加专注于通过在特定期刊上发表而不是将研究本身放在第一位来快速赚钱。
此外,由于研究人员迫切希望发表论文并获得回报,因此许多出版物中的窃和不诚实行为都有所增加。 也许应该更加重视研究人员参加会议,以作为通过网络获得对其工作的个人反馈的一种方式,而不是依赖于JIF的度量标准(可能会产生误解)。 这些指标的滥用是一个大问题,2013年《旧金山研究评估宣言》(DORA)证明了这一点,该宣言试图摆脱将JIF用作导致晋升或拨款的质量指标。 显然有必要重新评估期刊出版质量的衡量标准。
JIF似乎不再是衡量质量的有效手段,因为研究人员关注的是短期职业奖励,而不是长期的研究目标。 通过追求高JIF,研究人员将过多的精力放在金钱激励上,而不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探索新的想法或项目,也许学术出版需要找到一种新的质量衡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