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博客是超级大国

在短短的几毫秒之内能够远距离传播思想和激情的能力仍然让我感到困惑。 必须有很多人仍然无法计算出这样的事实,即您基本上可以对从未遇见的人使用心灵感应。 我显然不是对技术无知或遗忘,但我应该是千禧一代,而我只能说互联网和我走了很久。

这些天,我们付出了很多。 想想就昨天(就人类进化的年龄而言,相对于昨天而言,就是600年了,所以请耐心等待),维滕贝格想出了印刷机还是很令人惊讶的。 当然,我们周围有很多不需提及的虚幻技术和创新,它们都是惊人的。 让他们来。

查尔斯·狄更斯(Charles Dickens)通过雕刻这本连环小说来发了大财。 他会喜欢推特和媒介。 他彻底改变了文学,从而彻底改变了其他形式。 没有他,我们不会有电视节目。 试想一下他可以用今天的技术做什么。 他会为了轻松赚钱而卖淫吗? 写下任何卖出的东西(他不是已经这样做了吗?)。

尽管推特是一种极端的情况,但我可以看到伟大的狄更斯对他将早茶倒在领结上的事实之以鼻。 以140个字符为单位。 他们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是有原因的,毫无疑问,他们可能会找到更好的话题要谈论,但是在ADHD和在线流媒体占据统治地位的时代,您不得不怀疑。 托尔斯泰? 在拿破仑战争期间,谁有时间写一千页关于俄罗斯精英社会的史诗? 詹姆斯·乔伊斯(James Joyce)肯定会花一半的时间每五分钟检查一次Reddit。 至少所有这些想法使我对自己感觉更好。

无论如何,回到角色。 我刚才说了什么? 有能力的东西。

可以将可能会比我发现更多价值的模糊思想(在我的脑海中听起来天真幼稚,在互联网上荒唐而不值得发表)传达给那些可能比我更有价值的思想。 可以说,地狱可以算是超级大国。

浪费时间的人? 也许。

做白日梦? 当然。

到目前为止,您感觉如何? 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