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莎士比亚与公司:心碎布骨的历史是一个该死的梦想。
乔治·惠特曼(George Whitman)的童年时光是在中国度过的,他的年轻时光是在墨西哥搭便车并在军队中服役,然后以某种方式最终在巴黎生活了50年,与此同时,他在摇摇欲坠的书店里结识并收容了一些世界上最有影响力的艺术家,藏了钱在旧书上,而不是剪发而不是剪头发。 你知道,你的标准哥们。 一个真正的全美佬。 我们都知道一个。
但是,认真的说,这个人是一个真实的人物,独特而又异想天开,充满激情,几乎没有人情味,他的书店也一样。 似乎他和他不属于这个世界。 但与此同时,别无他法。 而且这本书非常漂亮,里面充满了图片,诗歌,绘画和扫描的纸屑,以至于当我第一次阅读它时,我发誓我不会通过突出显示或注释我喜欢的部分来对其进行标记,但是这种效果可能持续了很长时间。 100页(比我通常需要的更长的时间,我承认。我喜欢破坏事物)。 我无法抗拒。


我的意思是,f 我应该怎么不突出这个东西? 乔治要求他的每位客人(经常一次在书架之间睡几天,几个月或什至几年)在离开前写传记,并附上一张自己的照片,到他生命的尽头已住了40,000多人流浪者(他称它们为“风滚草”,这可能是他做过的最美国人的事)。 整本书中每隔几页都是对那些传记性页面的扫描,这些页面大多以打字机字体写成(在我看来,在转换为2000年代更多* meh *常规便携式计算机Times New Roman bullsh * t之前(乐趣不多) ))。 它们简短而短暂,但通常与失散的男孩和女孩进行残酷而优美的单向对话,最终以某种方式最终落入了乔治的遥远的书店里。 梦幻 吓坏了Peter Pan,但这是真实的。


我喜欢这本书。 我喜欢这本书。 一旦我终于让自己开始对其进行标记,就好比释放猎犬。 我开始饥肠ping地翻阅厚厚的彩色页面,并欣赏干净,耐心的声音(干净,耐心,真的。我坚持下去),将书的方向转向,就像圣经和地图集之间的某种混合。 感觉就像是宗教狂热。 我一直在研究它直到失去时间(不幸的是,我很少失去时间)。 我哭了。 我笑起来时有些令人尴尬的痉挛性的过度兴奋的笑声(尽管猫都是听到的,但是我和他们都很酷,所以很好)。
书中有一些东西,作家中有一些东西,这个垂死的世界里只有一点点灯火通明。 生命是一次神话般的,灿烂的,沉重的,精神的,自由而凶猛的,不是吗? 因此,我想我会说这本书就像生命一样,就像窥视它的最有力,看着它流过数十年来变化莫测的年代一样,墙上有苍蝇(或书架上的书? )。
我在涌。 我不在乎 人性很重要。 什么是书店,却是我们所有无限人类故事的策展人?
这是魔法。 这是魔法。 书和生活是一样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