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人得到了

我即将出版一本书,在此过程的后期,我最近将手稿发布给了我的预读者。 有些人将屏幕截图发回一些小错误以纠正错误(总是有用!),但是特别是一位退休的英国人,他在职业生涯的早期担任过拷贝编辑,这给了我一些关于词汇选择的反馈, d没想到。

我一直很喜欢语言。 学习语言,了解语言结构如何影响我们的心理,了解语言词汇如何改变我们的思想观念。 而且还有语言文化。 语言是如何变形和变化的,以及我们使用的单词在世代和时间上的可接受性如何变化,以及它们对使用语言的人的社会的看法。

因此,美国英语和英国英语之间的差异一直特别有趣。 不仅是变化的语调的古怪性(想到的是这首歌,“您说到可能到,我说到,对,对,对,对,对,对”)或词汇的不同选择(果酱与果冻和果冻与果冻)。 但是两种语言之间的课堂文化是不同的。

对于那些说最恰当,上流社会的英式英语的人来说,“皇后英语”是一个著名的名词。 美国版本的语言中没有“皇后英语”,这不仅是因为我们没有女王,还因为美国英语是著名的平等主义者。 我们可能会因为语法错误而大吃一惊,当然,您会从他们选择的词汇中得到一个人受过教育的指示,但是美式英语并没有“高”英语(如德语)或“女王英语” ,因为除了使用正确的语法外,没有明确的类区别。 现代(美式)英语因接受和创建其他语言的单词或根据新需求而产生的变化速度而著称,在这样的世界中,阶级文化很难保持相关性。

这一切都恰恰导致了为什么我好奇我可爱的英国朋友在得到我的手稿的预读后会发现什么。 我并不失望。 当他把页面还给我时,他多次以不同的形式突出显示一个特定的单词。

起初我很困惑。

我正确地使用了这个词。

这不是拼写错误。

这是正确的时态。

我给你一个例句。

“内森生病时,他发现很难履行其正常职责。”

要么

“先生。 李回到家,打开公寓的所有灯。”

“这些句子出了什么问题?” 我发短信给他。 我是受过大学教育的人,我认为自己是个博学多才的人。 的确,我无法在星巴克(’Tohm拍三合一摩卡咖啡’)上拼命从事咖啡师工作,但我是技术成熟的千禧一代,订阅了Grammarly。 我怎么错了?

得到。

我刚刚学到了新的美英分叉点。 ‘得到’这个词。

在美式英语中(或美式语言,我会从这里开始称呼它,因为说“美式英语”似乎是重言式和矛盾的意思),“ got”是动词的过去时形式, ‘要得到’。

当我在Google设备上查询单词时,我学到了两件事。 首先,“取回”被列为成语(例如,“您何时取回”),此外,“取回”是雄性动物后代的术语,如“取回”种马”。 (我是唯一一个不知道的人吗?)。 显然,第二个与我们的目的无关。 但是谁能知道“回来”被任何人视为成语呢?

更重要的是,按照我在牛津大学教育的高标准退休人员的说法,用英语说“迷糊”已被滥用,因此只能避免使用该词,即使它可以正确地用作“ to”的谓词。得到’。

我能理解为什么。 “我让我有些g异”听起来像是过时的,但由于语法错误,使我的脖子后侧抽搐。 当他指出这一点时,我意识到“我该走了”确实听起来……有些粗糙。 “我要走了”听起来更流畅-即使更像女王。

我是一个机会均等的人。 我个人喜欢美国人如何使用一种语言,并允许其根据用户的需求快速更改。 我可能拥有法语学位,但我可以看到法国思想领袖对语言的顽强抵制对他们的阻碍。 当然,方便的是,世界上大多数地区都将英语作为第二语言来学习,并且英语已成为世界上大多数地区的通用语言。 但是,我为自己的母语每天都在变化和发展,以适应越来越多的使用这种语言的方式而感到自豪,这让我感到骄傲,而不是因为它碰巧是我的母语。 由于添加和开发了该语言的所有非母语人士,该语言的深度和多样性更加丰富。

结果呢?

我不会说女王的英语,因为我以使用正确的语法和完整的词汇量而感到自豪。 但是我也不想因为我的无意使用而不必要地关闭读者。 结果,我承认我可能已经在本书的前几章中用搜索代替了“获得”和“获得”一词。 如果我想在Amazon.uk上进行营销,则无需关闭潜在读者,而不必考虑这种特殊的美国主义。

但是希望,在第10章之后,他们已经读到足够的书而不会注意到我的新一代美国主义。

*我最近读了一篇文章,该文章声称美国的“颜色”代表“颜色”,“邻居”,“邻居”,“风味”和“风味”等变体来自于按印刷字母收费的印刷传统。 美国人放弃了某些“多余”字母以节省印刷成本(特别是对于占主要空间的广告)。 最终,节约用词的“拼写错误”成为规范。 我尚未证实这是真的-但这是有道理的。 如果属实,美式英语的功利性如何。 话虽如此,我可以想到我们可以通过改进类型经济来实现的更多方法。 就目前而言,我将不胜感激,美国推文仍然对他们的英国堂兄有相同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