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个月,我的联合组织者或我都会为非小说类书籍的聚会选择几本书以及一个主题。 我选择了本月的主题:
公司可以成为精神变态者吗?
实际上,我几乎没有时间阅读所有这些内容,但是我喜欢我们涵盖的所有不同主题以及随后的讨论。 我们说我们比起“读书”俱乐部更像是一个“思想”俱乐部,因此我们鼓励人们即使没有看书也来谈论事情。
我在书架上放了几本书,耐心地等待阅读:
精神变态测试 ,作者:乔恩·罗森(Jon Ronson)( 《凝视山羊的人》的作者)
邪恶的基因 ( Evil Genes) ,作者:芭芭拉·奥克利(Barbara Oakley)(他同时教授Coursera最受欢迎的课程“ 学习如何学习” )
我也放了一段录像, The Corporation (http://thecorporation.com/)。
在我看来,美国最高法院说公司是人。 但是真实的人有个性,(有时)人格障碍。 公司有个性吗? 他们会患有人格障碍吗?
在阅读(大部分)书籍和看完电影之后,我的理论是,如果我们说公司可以是人,那么他们肯定可以具有人格(因为他们以可预测的方式行事),并且可以有人格障碍。 (旁注:我个人不认为公司可以是人。)
实际上,直到最近,我还是要说公司必须是精神变态者,因为“公司董事负有使公司利润和’股东价值’最大化的法律责任-即使这意味着逃避道德准则,破坏环境或损害利益。雇员”。 对?
好吧……不。 康奈尔法学院公司法和商法教授林恩·斯托特 ( Lynn Stout)并没有写过“ 股东价值神话 :如何使股东首先损害投资者,公司和公众的利益”的说法。在《纽约时报》上。
这是另一个1分钟的博客。 我一直在每个星期二和星期五写这些书 几个星期 了! (嗯……好吧,只有两个星期。)另外,这个星期二的那个很糟糕,所以不要读那个。 不过,感谢您阅读这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