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我注视他时,我就爱他。 穿着他的格子衬衫,有着我见过的最完美的眉毛。 我记得他洋红色领带上的阿肯色形状的咖啡渍,如果他不是我的教授,我会自愿帮忙洗掉。
我开始坐在CS312课程最后一行的第五列,因为它对他有帮助。 我可以看着他,而无需他注意。 当他发现一些有趣的东西时,我对他的鼻子皱巴巴的样子有个完美的认识。 这也是在我的笔记本上像被爱的少年一样cri写他的名字的绝佳场所。
扎克 不是哈灵顿教授。 没有手续,没有界限。
有一次,他在我生命中最长的六秒钟里一直盯着我,我的心脏威胁要从我的胸部弹出。
“杰弗里斯小姐,想和全班同学分享您的想法吗?”他问。
不,你不想我。 我想,这对于那些没学过的人来说听起来会令人毛骨悚然 。
“不。”我说,在那堂课上再也没说过。 我心中的火炬最好默不作声。
两周前,我写了CS312的期末论文,有一次我急于结束课程。 他班上有62名学生,他会记得我吗? 如果他不加任何形式说出我的名字会怎么样? 他甚至有可能想到我吗? 不是作为一个总是坐在班上同一个地方的学生,而是作为一个想要的女人。
在我的不安中,我冒了个险,在答案下面用最小的字体写了一个鲁米语: “在是非对错的地方,还有一个花园。 我会在那里见你。”
昨天是春假的第五天,我的手机发出哔哔声,并弹出一条文本。
它问:“布鲁克,你好,你喜欢鲁米吗? 我也是。 —扎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