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斯坦贝克(John Steinbeck)-《纽约客》的制作

资料来源:Steinbeck Now

约翰·斯坦贝克(John Steinbeck)多次访问并居住在纽约,从1950年代初直到1968年去世,一直在纽约永久居住。在这里,他写了伊甸园东(East of Eden )的大部分作品。与讨厌这座城市的海明威不同,约翰在那里感到满足和快乐。

1953年,他在《纽约时报》上写了一篇关于他与这座城市的联系的长篇文章,写道:

“ 1925年,当我第一次来到纽约时,我从未去过一座城市……”

他二十三岁那年,带着口袋里的100美元从旧金山启程出发前往纽约,到那儿时,100美元已经被骗到骗子的骗子骗了3美元。的女孩。 当他从旧轮船的舷窗上看到纽约时,他感到非常恐惧:

“那里有些奇怪的东西-高耸的建筑物向天空隐约可见,灯光在落雪中闪耀。 我爬到岸上–害怕又寒冷,肚子里有些慌乱。 这个迪克·惠廷顿甚至没有猫。”

斯坦贝克也许没有养猫,但他在纽约确实有一个姐姐,她做得很好,丈夫也也很好,住在一个很小但很漂亮的公寓里。 他的姐夫借给他30美元,对他们道歉,因为他们的公寓太小了,他们无法忍受他,而是预订了他到附近的一家小旅馆并付款。 第二天一早,他的brother子把他带到一个建筑工地,在那里他为斯坦贝克找了份工作,希望他过得好,赶紧去上班。 当斯坦贝克完成辛苦的一天的辛苦工作时:

“我在布鲁克林的格林堡广场上发现了一个三层楼的房间。 那将是您所能获得的。 这项工作是在麦迪逊广场花园上进行的,这是匆忙完成的。 有时间半,有两次时间。 我又壮又壮。 我的工作是搬运水泥-排长队中的一员-一小时又一小时地拖着另一只手推车。 我没有那么强大。 它几乎杀死了我,可能挽救了我的生命。 我太累了,看不清周围发生了什么。

“该行中的大多数人都是黑人-那些看上去一点也不强壮的纤细男人,但他们却把那150磅重的手推车拖了起来,好像它们是绒毛一样。 他们边走边说话,边走边唱歌。 他们似乎从未感到疲倦。 一天是十个小时,十五个小时,有时是十八个小时。 没有星期天。 那是两倍的时间,黄金的时间,每小时两美元。 如果有人溜出队伍,就会有五十个人在等他。”

这项工作持续了大约六个星期,斯坦贝克亲眼目睹了一个人从大约90英尺高的脚手架上摔下来,“……他被击中时是红色的,然后脸上的鲜血像窗帘一样流走了,他的脸在下面是蓝色和白色。工作灯。”但是这项工作在六天的自行车比赛中及时完成了。

不久,一个来自芝加哥的斯坦贝克的有钱伯父在纽约找到了他的侄子, 在纽约美国人一家记者的工作,该工作每周薪水25美元,斯坦贝克认为钱是白花了,因为他不知道如何成为一名记者。总是迷路,几乎很少设法按时拿回他的副本,并且不擅长将他的脚踩进门,并且如果他设法进入房屋内部就偷了杀害受害者的照片。受害人的父母。

他爱上了一个漂亮的姑娘,她的薪水至少是他的四倍,这意味着她总是在意大利的小餐馆吃饭,并试图让斯坦贝克找到一份好工作,并放弃了这个想法。成为他现在想成为的作家。 她最终放弃了尝试,嫁给了一位来自中西部的银行家,给约翰留下了一张纸条,说意大利餐馆将不再有晚餐。

约翰·斯坦贝克不想再去纽约了,在一个朋友的帮助下,他设法通过轮船回到了加利福尼亚,在那里他成为了作家和好人,然后才开始赚钱。 ,他盖了房子,买了辆车,从便宜的葡萄酒转到便宜的葡萄酒。

然后他从加利福尼亚长大,或者像他所说的那样,他不再想成为小水坑里的小青蛙,决定搬回纽约,过了一会儿:

“……太大了,无法注意到他,突然间,没有注意到他的事实变成了世界上最令人愉快的事情。 他的自我意识消失了。 如果他穿着考究,那么将有五十万人穿着得体。 如果他在衣衫—中-有一百万衣衫people的人……无论他做什么,说什么,穿什么或认为他都不是独一无二的……”

斯坦贝克继续写道,纽约是一个丑陋的城市,一个肮脏的城市,它可以摧毁一个人,但永远不会使他无聊。

斯坦贝克在他那长而精湛的心灵感觉即将结束时写道:

“我住在七十年代东边的一所小房子里。 它有一个漂亮的小南花园。 我的邻居是我的村庄。 我认识所有的店主和一些邻居。 有时我一次不出村子好几个星期了。 除了喧闹之外,它具有村庄的一切特质。 没有人会干扰我们的业务-没有人不经电话就拜访我们,这当然是最文明的做法。 当我们关闭前门时,城市和世界都被封锁了,我们比北极圈以下的任何一个乡下人都更加私密。”

斯坦贝克的小说杂志-伊甸园的东方,对他的纽约来说是一个很好的指南。

这是50周年纪念文章:John Steinbeck 1902–1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