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一直喜欢写作。
当我还是个小孩的时候,我会写有关恐龙和哥斯拉的短篇小说,尽管我不连贯地写在大片中,但我为它们感到骄傲。
直到高中,我才开始对写作充满热情。 我的文学,社会研究和语言课程特别启发了我写作。 我是唯一真正喜欢写论文的孩子之一。 我非常喜欢明喻,隐喻,头韵和其他形式的文字游戏,并发现它是极好的认知练习。
在高中时,我的写作变得更加井井有条,连贯一致,在那里我被介绍了MLA格式以及如何引用资料,我不得不做一个5段论文格式,将其组织为:简介-第一专业-第二专业-第三专业点结论。 在大学而不是MLA格式中,我学习了APA格式,然后扩展了我从高中中学到的知识,并进一步磨练了该技能。 我的老师,教授以及其他任何以熟练的作家阅读我的作品的人都给我以赞誉,他们说我应该继续写作。
我在高中和大学期间写的最喜欢的论文包括我关于《反神论》和《第一修正案》的初中项目,该项目研究了美国开国元勋及其对宗教的看法,以及我关于他们打算将美国确立为现实主义者的论据(相信上帝创造了宇宙并且选择不干预国家,而不是根据他们自己关于哲学和宗教的著作作为基督教或世俗国家,尽管今天的美国是一个世俗国家。 我上大学二年级时真的很喜欢的另一篇文章是《西非语言与权力关系》,其中我研究了塞内加尔以及法语和沃洛夫语在不同性别和社会阶层以及媒体,政府中的使用频率。和塞内加尔社会的政治。 我也很喜欢在大学写我的高级演讲稿(尽管截止日期,草稿和演讲准备工作压力很大!),关于我三年来大学国际学生协会的志愿服务以及担任联合国俱乐部的主席和公共关系官以及我从那次经验中学到了东西。
我还为一家名为《舌头》的澳大利亚小型杂志写了几篇文章,该杂志主要讨论语言,语言学,语言学习以及与语言有关的社会和文化问题。
直到4岁(在我积极拒绝说话之前),我的阅读才达到三年级的大学水平。 出于这个原因,写作对我来说比说来更加舒服。 我自己或一个人或几个人面前讲话总是很舒服,但是在我加入Toastmasters之前,在一大群人面前讲话总是让我感到紧张。 尽管在Toastmasters中进行了大量练习,但我在公开演讲中仍有很多工作要做,我真的很想成为公开演讲者。
对我来说,写作比说话更自然。 由于我的大脑运作的方式,我需要更多的时间来收集自己的思想并适当地组织思想,然后再开始讲话。 因此,我总是很难开口(我必须在该领域进行更多的训练),我需要一些笔记来帮助我组织自己。 在写作方面,我总是组织得井井有条,可以花很多时间来工作,而我的发言时间有限。 以后我总是可以纠正我的错误,而这是我讲话中无法做到的。
为我写作是一种我可以不受约束地表达自己的方式。 写作是我表达创造力的最爱工具,因为它是我展现自我的地方。 每次写书时,我都会获得一些新的东西,并且不断成长,而且我更有动力去从事出色的作家事业。 现在,我正在写博客并撰写第一本书,我对自己做出了一个承诺,即如果可能的话,我将承诺每天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