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对创建新土地一无所知,但我已经创造出了某种形状。 这是我的梦想之地。 它位于两个不同的世界。 可见和不可见。 在第一个中,可能只有真实的东西,在第二个中,可能还有更多的东西。
我在现实世界中梦想,但我的梦想更多地属于我想象中存在的世界。 如果我梦about以求,那意味着在可见世界中还没有发生太多事情。
我关于实现梦想的工作发生在有形和无形的世界中。 我在两个方面建立我的梦想之地。
在现实世界中,我编写,发布和创建博客。 在现实世界中,我尝试安排现实以便写作。 在现实世界中,我参加课程,阅读我想模仿或欣赏的作家书籍。 在现实世界中,我会尽我所能。
但是,还不是全部。 梦想的实现取决于我是否能够跨越有形和无形世界之间的边界。
然后,我进入一个世界,在这个世界里,理性是心灵的从属。 在这个看不见的世界里,我用理性之外的其他方式关心自己的梦想。 我需要诸如祈祷,信仰和积极思想之类的工具。
在这个看不见的世界中,我没有指南针或地图。 没有人给我规则。 在这个看不见的世界中,内心不仅仅是理性。 理性比灵魂更重要。 理性不仅仅意味着直觉。 理性不仅仅是信念。 在这里很难基于他人的经验。 亲身经历是无价的。
我们出生于现实世界。 但是我们的梦想将我们引向了无形的世界。
但是,每个新土地都需要…… 宪法。


梦想之地也需要它。 这是一个项目。 很短。
第一条共同利益原则。
我的梦想不仅仅是我的私人物品。 他们的实施,表达了我的创造力,不仅影响了我,也影响了我所在社区的所有人。 抑制我的创造力自我不会很好地影响任何人。
因此,我有义务抵制个人或团体为实现梦想而花费我的时间,动力,意愿和力量的企图。
第二条 社会正义原则。
如果我给孩子们和其他人做梦的权利,那我就不能把它剥夺。 我也必须对我自己。
第三条 权利和自由。
我拥有梦想的不可剥夺的权利。 除非我自己放弃这项权利,否则我不会失去这项权利。
我可以自由选择自己的梦想。
我有权保护我的梦想,使其免受任何试图追逐梦想的人的侵害。
我可以自由地在梦想之地四处走动,选择一个临时居住地以及实现梦想的方式。 如果我在现实世界中实现的梦想没有侵犯任何人的尊严和获得的权利,我真的不需要征求任何人的许可。
第四条 义务。
我有义务保护自己的梦想之地,并为梦想的发展和成长提供良好的条件。
我在“梦想之地”的职责是享受自由,遵守我制定的法律,承担重担并捍卫每一位入侵者。
让我们照顾好自己。
让我们照顾一下我们美好的创造力自我,它充满了期望和确定性,可以将其潜力用于我们自己和他人的利益,沉积在我们体内。
让我们照顾我们的梦想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