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
我会到那里。 值得一游的故事是关于一个十三岁的男孩,他开始在他的新学校里对另一个男孩产生感情。 该书被广泛认为是第一部同性恋年轻成人小说(尽管两个主要人物都是十三岁,但从技术上讲,这可能是一本中等年级的书)。
在开始的时候,戴维·罗斯哀悼他的祖母的损失和被打乱学习他要搬到纽约住与他疏远的母亲,一个酒鬼谁是人的交情与戴维的父亲,谁刚刚结婚的男人第二次。 戴维在世界上最好的朋友是他的腊肠狗,弗雷德(Fred),但在他的新中学里,他结交了一个人类形式的朋友-十三岁,名叫Altschuler。
在数周的时间里,这两个男孩在一起度过了很多时间,直到下午才发现自己独自一人在戴维的公寓里,在硬木地板上分享一个吻。 这两个时刻都不是什么微不足道的时刻,但是他们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直到戴维的母亲在几周后的一个晚上抓住他们勺子,她要求知道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 戴维开始意识到他对Altshuler的感觉可能是不自然的,但最终他希望以任何可能的方式与他保持友谊。
主题
我要去那里的主题是忠于自己,并在自己的皮肤中找到舒适感。 戴维(Davy)是自信的青少年主角; 就像Nate Than Ever中的Nate一样,他不允许其他人(包括他的父母)告诉他该做什么或该模仿谁。 他开始为自己的最好的朋友发展感情,但他并不沉迷于此,也不为被另一个男孩所吸引而感到忧虑,考虑到他只有十三岁,而且这个故事发生了,这是非常了不起的1969年,即大多数美国人开始接受同性恋关系之前的几十年。
尽管他有信心,但他确实遭受了悲剧片刻,这使他对自己的同性恋感受提出了质疑。 当他的狗死了时,他意识到如果他没有抚摸和亲吻Altshulter,他的母亲就不会把他送到他的房间,也不会是一个将他带到外面并意外地让他跑过去的人。 在小说的第三部分中,戴维必须接受暴力行为是随机的,没有蓄意的,并且对他的狗的感受没有影响,因此必须接受自己的皮肤安慰。
此外,像《永远比我更好》一样 ,这本小说讲述的是最好的朋友,以及与父母的紧张关系。 就像内特(Nate)有一个找到他并喜欢他的喜欢剧场的伙伴利比(Libby)一样照顾他的时候,戴维(Davy)接受了爱特舒勒(Altshuler)的爱慕之情,后者不怕发表意见并让戴维(Davy)知道他对他的感觉。 就像内特必须逃离父母才能找到自己一样,戴维只有在与弗雷德或奥特舒勒在一起时才感到真正的幸福,而不是与父母同在,父母都遇到了自己的问题,也没有以戴维的爱和尊重对待戴维应得的。
为什么我喜欢这本书
多纳文小说中最引人注目的方面是,这感觉像是今年可以写的东西。 没有一个人物或一个情节发展会以任何方式与它约会。 甚至连写作风格都感觉很现代,对戴维(Davy)的头脑有亲密而随意的第一人称当前时态。 例如,多诺万(Donovan)写道,
当我们回到家时,弗雷德跳过了父亲和我。 母亲说她要父亲陪她喝一杯,但他不能说,他和斯蒂芬妮在一小时内有晚餐约会,对不起。
与《金翅雀》之类的东西不同, 《金翅雀》几乎在其800页的每一句话中都有令人惊叹的语言,而《 I’ll Get There》的编写却很简单,这对面向年轻读者的书籍尤其重要,部分原因是因为它使它易于使用,部分原因是直观的语言可以更轻松地传达更深层次的主题。
我也很喜欢这部小说中的同性恋因素,就像《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好 》。 戴维和阿尔斯舒勒之间没有发生任何明显的事情,只是亲吻。 毕竟他们是十三岁。 Donavon做的出色工作使两个男孩之间的性紧张感永不过分。 由于这是有史以来第一部出版的年轻同性恋小说,并且考虑到当时进行同性恋行为是违法的(伊利诺伊州除外),所以Donavon希望就青少年同性恋展开对话,而不是引起巨大争议是明智的。
此外,我很欣赏戴维的父亲和母亲都没有写成恶棍,即使他们俩都质疑儿子的性行为。 他们本可以很容易地变成达维为书的最后三分之一尖叫的一字漫画,但Donavon明智地避免了。 在一个场景中,他的母亲回到家,发现他和Altschuler在下午中午彼此抱着地板。 Altschuler离开后,她没有殴打儿子,也没有殴打他几分钟。 她只是很好奇,想知道儿子在想什么。
戴维和他父亲之间的情况甚至更好,因为当父亲向他提问时,他不会有斗气,相反,他只是想与儿子进行诚实的交谈。 考虑到有很多场景是闭着心的父亲对同性恋儿子大喊大叫,值得注意的是,第一部同性恋YA小说毫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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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莱恩·罗 ( Brian Rowe) 是作家,老师,书迷和电影迷。 他获得了内华达大学里诺分校的创意写作硕士学位和英语文学硕士学位,以及洛杉矶洛约拉玛利蒙特大学电影制作专业的文学学士学位。 他写了年轻的成年人和中级悬疑小说,并由Corvisiero广告公司的Kortney Price代理。